股份公司股权变更交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见说明7)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见说明8)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见说明4)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