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市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减免税收政策。
企业申请享受减免税收政策需向主管税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认定证明》;
5、财务会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对企业减免税申请材料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审核同意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