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公司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关于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是清算组的第一项职能。清理公司资产主要是弄清楚公司资产的构成和数量、公司负债的构成和数量,从而明确公司的偿债能‘址,确定公司的清算方案。这里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不是公司经营期间的资产负债表,而应当是在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实际清点后,剔除盘亏、加入盘盈的更加反映公司在宣布解散时点上资产、负债真实情况的资产负债表。编制好公司清算资产负债表,还是确定公司是依清算程序解散还是依破产昂如果根据清算资产负债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的负债,清算组就应当终止清算程序,由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关于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是清算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清算的本质是用公司的资产清结公司的债务,而这必须从通知、公告债权人做起。通知是指直接向债权人发出公司清算,要求其申报债权的书面形式的信函。公是指在报纸上向不特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司清算,要求其申报债权的公告。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关于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公司一旦宣布解散就不得从事经营业务,但是须了结有关存续的业务。比如,归还租借的财产;终止有关合同并确定由此而生的债权、债务;返还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等。这类业在公司不解散的情况下,公司是要作为民事主体继续履行下去的,但公司一旦宣布解散就必须了结,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
清缴公司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公司所欠税款也是司的债务,也必须依法由公司资产偿还。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公司法》将清缴公司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作为清算组的一项职权在本条单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所欠税款可以优先清偿或者单独清偿妻。
关于清理债权、债务。養务,是指向公司的债务人主张收公司的债权资产,向公魂记公司的负债。债极也是公司算组可以自行追收,也可以通过中介公司追收,院提起诉讼追收。以公资产偿还公司的债务,这是公云,也是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的一受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进行。
关于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剩余财产是指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司全体股东共同拥有的部分,应当由清算组在股东中间进行分配。清算组、股东必须在公司已经偿还全部债务后方可分配剩余财产,不得在清位者与之同时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公司偿还完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芽任公司依据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关于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由清算组代行,所以公司的民事诉讼活动也需由清算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