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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变更登记

来源:静安公司注册   时间:2017-10-17 11:04:09

  外资公司变更登记:

  一、公司名称变更 :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6、其他有关文件。

  二、公司类型变更:

  1、《外商投资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6、其他有关文件。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四、公司住所变更 :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5、住所使用证明;

  6、其他有关文件。

  五、投资者名称变更 :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6、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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